网络小说能否产生经典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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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小说从诞生起来,一直饱受质疑,常常被冠以“垃圾”、“粗制滥造”之类的字眼。

那么究竟网络小说能否产生经典呢?

网络小说能否产生经典?

要回答这个问题,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经典?如果是以严肃文学而言,那么毋庸置疑,网络小说这种形式是不会产生托尔斯泰式的作家,也注定不会产生《约翰·克里斯朵夫》这样的经典,这不是它们的使命,他们的目标最多是《魔戒》和金庸小说这样的经典。

而网络小说最为人诟病的两个问题,商业化写作和粗制滥造,都不妨碍它产生这样的经典。

一、金庸小说同样是商业化写作

金庸从50年代开始创作武侠小说,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促进报纸的销量,虽然是发表在纸媒上,但可以说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商业写作行为。他创作武侠的时代,适逢港台报纸蓬勃发展的黄金时期,这与网络小说生长于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并无二致。

与今天的网络小说相同的一点是,金庸在创作小说时,也收到大量的读者来信,并根据读者反馈不断迎合市场,而现代的网络小说读者与写作者频繁的互动,只不过使这种反馈更为快捷罢了。

金庸本人的创作速度也是很快的,他在《飞狐外传》的后记中说到:

《飞孤外传》写于一九六○、六一年间,原在《武侠与历史》小说杂志连载,每期刊载八千字。在报上连载的小说,每段约一千字至一千四百字。《飞狐外传》则是每八千字成一个段落,所以写作的方式略有不同。我每十天写一段,一个通宵写完,一般是半夜十二点钟开始,到第二天早晨七八点钟工作结束。作为一部长篇小说,每八千字成一段落的节奏是绝对不好的。这次所作的修改,主要是将节奏调整得流畅一些,消去其中不必要的段落痕迹。

可以看到,金庸先生码字速度大概千字每小时,速度比之现在一般的网络写手也不遑多让。

如果说金庸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,那么有必要说一说另一位奇人,这就是张恨水,对张恨水的印象很多人是鲁迅先生批判的“鸳鸯蝴蝶派”,但毋庸置疑,他的《啼笑因缘》《金粉世家》却是通俗小说中的经典。

更为难得的是,张先生码字速度飞快,从不拖稿,质量还颇高,所以在民国书友中炙手可热,深为书商和读者喜爱。他巅峰时期甚至要同时连载5-6部小说,真正做到了日更万字,有传闻说,张先生沉迷麻将,所以左手打麻将,右手写字,不耽误第二天交稿。这样的码字速度,使张恨水在一生中,写下了共计120部小说,4000万字。而他的时代是没有电脑的,这样的写作速度并没有影响他的作品成为通俗小说中的经典。

陈寅恪晚年病中曾请人朗读《啼笑因缘》、《水浒新传》,成为病中的消遣。而鲁迅的老母也很喜爱张恨水的小说,鲁迅先生是个孝子,几次在信中提到为母亲买张恨水小说的事,这应该算是张先生的小小胜利。

二、明代中后期的商业写作

无独有偶,这样的商业写作盛行的时代并不鲜见,明代的中后期同样也出现过这种行为。

当时的明朝,由于商品经济的发达,市民阶层的扩大,手工业也开始繁荣,二者一拍即合,催生了明代的商业写作类型---俗文,也就是通俗小说。 这种崭新的写作模式,培养了大批职业写手,促进了明代文化繁荣,透过这一百多年商业写作的历史,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商业写作的弊端和乱象前人不但存在,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,但这也丝毫无害于那个时代涌现优秀作品。

说到明代商业写作不能不说一个人,熊大木。明代没有版权意识,当时《三国》《水浒》盛行,很多书坊主都纷纷刊印。在刊印的过程中,书坊主们发现其利润实在丰厚,是个生财之道,但苦于没有好书稿。毕竟经典就那两部,你印我印大家印,只能陷入同质化竞争。所以很多书商就开始动脑子,这时候熊大木出现了,他开始创作一本叫《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》的书,由于他的创作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利润,节操早都扔到了垃圾堆。

说是创作,但熊大木本身没有多少创作才华,不过他脑筋活络,开创了很多商业化的先例。为了提高创作速度,选择了直接翻译史书,把文言文大段大段的翻译成白话;为了掩饰自己创作能力的低下,使自己的小说呈现出信史的感觉,他又大段大段原文使用了奏章、题记、檄文、书信,有的章节甚至一节之中,六成以上的篇幅都是奏章圣旨。

最值得一提的是,由于熊大木上面的创作特点,其实他的作品,可读意义不大,而面对的读者可能文化水平并不高,为了解决这一问题,这厮天才的发明了“弹幕体”,他以评点本的形式刊行小说,直接在夹批里进行解释。

熊大木水平虽然不高,但是架不住明代读者书荒啊,甫一刊印,竟然成了畅销书,熊大木火了,一下子变成了熊大大,他再接再厉,按着这个模式,又连出三本。其中有本书叫《南北宋志传》,这本书他又开创了一个先河,他几乎全文抄袭了当时市面上旧有的平话,美其名曰收集,然后增加了大量战争描写和奏章,增添了很多“有诗为证”的顺口溜来提升文化品位,毫无疑问,熊大木越来越红。

其他的书商一看,纷纷表示“卧槽,这也行?”,“熊大木都行,我为什么不行”,于是纷纷大干快上,跑步进入商业创作。

其后几十年,明代的通俗小说界就是这么一个乱象。后来又出了一个奇人,此人名叫余象斗,他是出版界的又一奇才。当时的刻书市场,流行的都是讲史演义,而余象斗抓住机遇,推出了一本书叫《包龙图判百家公案》,公案小说自此出现,一经推向市场,立刻收到良好的市场反应。余象斗一发不可收拾,他又连续推出新书,当然也同样是萝卜快了不洗泥,为了快速抢占市场,他甚至直接把诉状和判词编撰成书,然而即使这样,仍然火爆。

余象斗的另一个特点就是跟风,万历年间,《西游记》开始刊印,这种级别的神作自然立刻大卖。很多书商意识到,神魔小说要开始流行了,都瞄准了这个市场。余象斗自然不例外,他下手极快,脑子也灵活,节操也没有下限,你不是写《西游记》吗,我就写《北游记》,《北游记》写完我写《南游记》,内容上,大量抄袭民间故事和佛经,“借鉴”已经成功的西游记,尤其南游记,余象斗直接让主角跟哪吒打架,跟铁扇公主成亲,简直就是一部西游记的同人作品。这样的作品自然水平不可能高,鲁迅先生的评价是“芜杂浅陋,率无可观”,但是在当时却是一如既往的火。

这个时期的明代商业写作跟现在的网络文学特别相似,处于野蛮生长阶段。抄袭、跟风、粗制滥造,种种弊端,一样不落。而明代由于没有版权概念,一部书刊印出来,立刻会被其他书坊翻刻,“专以货利为计,遇各省所刻好书,闻价高即便翻刊”就连余象斗也是苦主之一,这位抄袭界的大拿还愤怒地说:

不佞斗自刊《华光》等传,皆出予心胸之编集,其劳鞅掌矣!其费弘巨矣!乃多为射利者刊,甚诸传照本堂样式,践人辙迹而逐人尘后也。今本坊亦有自立者,固多,而亦有逐利之无耻,与异方之浪棍,迁徙之逃奴,专欲翻人已成之刻者。袭人唾余,得无垂首而汗颜,无耻之甚乎!

有意思的是,由于写书的都是下层文人和书坊主,写书虽然赚钱到底视科举正途的时代为人所轻视,加上明代理学盛行,忠孝节义的伦理观念深入人心,所以这些商业写作的“俗文”特别注重传播正能量,即使很多格调不高的情色小说,也念念不忘劝人向善,这倒是跟当今和谐社会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
明代俗文乱象持续了一百多年,市场蓬勃发展,不断吸引文人进入这个行业。等到了凌濛初、冯梦龙这样的既有才情,又有良心,还不太缺钱的编撰者,终于开始出现经典了,他们编选和创作的《三言》《二拍》把明代的拟话本小说推向一个高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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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说,中国的网络文学正好处于明代中期商业写作的乱世时代,所以出现各种丑陋的现象,但这种模式却是健康的,它较好的解决了作者盈利的问题,只要不遭遇外力,一定会产生经典作品,我们只是需要等待一个金庸、张恨水出现而已。

文章出自:霍真布鲁兹老爷 版权所有,除注明外皆为原创。文章仅为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醉风云立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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